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中国矿业大学2026年度专项工程硕士毕业生工程系列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26-06-08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和《江苏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实施意见》《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工程硕士博士毕业生申报评审工程系列职称工作的通知》(苏教研函〔2025〕8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6年度中国矿业大学专项工程硕士毕业生工程系列职称认定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2026年毕业且满足学位授予条件的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工程硕士研究生。

二、认证条件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厚植家国情怀,具有奉献和人文关怀,勇于担当,积极投身国家工程建设。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爱党报国、敬业奉献的精神,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三)扎根工程实践和生产一线,具备较强工程技术创新创造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难题,国际视野宽阔。

(四)满足《江苏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工程硕士毕业生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标准条件(试行)》(附件1)课程成绩、实践业绩代表成果等方面的有关要求。

三、材料准备要求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应填写《2026年江苏省卓越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书》(附件2)。

(二)佐证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

1.学历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

2.成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成绩单);

3.业绩代表成果证明材料(论文须提交全文和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

4.其他申报通知要求的支撑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个人申请,经学生所在单位初审后,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进行复审和材料公示,由学校进行认定,对认定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公布认定结果文件,制作和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材料提交方式:请于2026年6月16日前将《2026年江苏省卓越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书》(附件2)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佐证材料清单(附件3)以及所有佐证材料电子版(整理成一个pdf文件)汇总后统一发送至邮箱LL@cumt.edu.cn,邮件命名为“学生姓名-所在学院-2026年工程硕士职称认定材料”,纸质材料交送至: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产教融合办公室(南湖校区力行楼七层),请注意所有材料均不可含敏感信息。

五、其他事项

(一)对于申报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认证资格,或取消其已经取得的职称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

1.伪造证件、证明等申报材料的;

2.窃取他人业绩代表成果挪为己用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处理、处分、处罚阶段,在申报材料上未有反映的;

4.其他严重违反考核认定规定行为的。

(二)申报人员课程成绩只统计初次取得的成绩,重修重考成绩不统计。

(三)本次未申报或申报但未通过考核认定的人员,不可在下一年度及后续中国矿业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组织的职称资格认证工作中进行补报或重复申报。

六、重要提示

认真研读政策:请相关人员务必仔细研读相关文件,确保准确理解认证条件、材料要求和申报流程。

确保真实有效: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认证资格或撤销已获职称。

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要求认真准备,确保材料质量,按时提交。

七、咨询方式

马老师,0516-83592318

李老师,0516-83592318

 


 

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6年6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