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关于开展第8批集萃导师及集萃研究生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浏览:时间:2025-10-0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及中国矿业大学集萃学院发展规划,现开展第8批集萃导师及集萃研究生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集萃导师

集萃导师分为校内学术导师和校外产业导师两类,校内外集萃导师组成“集萃导师小组”,全程参与并负责对集萃研究生的管理与指导,定期审核集萃研究生阶段性科研成果和培养进度,联合指导学生完成学业。校内学术导师须为中国矿业大学正式在编人员,具有我校研究生招生资格,并正在指导符合本次遴选条件内的研究生。校外产业导师来自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内的相关联创企业、研发载体或重大项目公司的专家和产业界专职研发人员。校外产业导师在我校招收的在读集萃研究生累计不超过5个(含第8批计划招收人数)。

学校优先推荐校内学术导师参与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组织的各类产业、学术交流活动;为校外产业导师到校开展科研合作和人才培养提供条件保障,优先推荐其申报江苏省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优先推荐我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到相关集萃联培单位就业。

二、集萃研究生

集萃研究生需按其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在学校完成课程学习环节,在创新中心体系内联创企业、专业研究所完成实践环节(硕士生实践时长不少于6个月、博士生不少于12月),具体实践安排由集萃导师小组与研究生共同协商确定,并承诺以其集萃导师小组指定的研究方向进行学位论文选题与撰写工作。集萃研究生学制内的学业奖学金(集萃奖学金)标准为硕士每生1.2万元/年,博士每生3万元/年;集萃研究生应按学校要求先行参加当年度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获评集萃奖学金后,由集萃学院按集萃奖学金标准补足差额。

三、申报条件

本次遴选要求集萃联合培养合作单位须来自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内的联合创新中心、研发载体或重大项目公司,校内学术导师请联系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查询并自行联系。

校内学术导师须与校外产业导师成立集萃导师小组,将产业真需求、企业真难题凝练为研究生培养课题,并依托该课题参与申请集萃研究生联合培养,不可单独申请“校内学术导师”或“校外产业导师”。

本次遴选的集萃研究生须由集萃导师小组在其校内学术导师指导的研究生中进行选拔,数量不限,研究生个人不可单独申报集萃研究生。优先选拔博士生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学制最后一年或已处于延期毕业状态的研究生。

四、工作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到每位研究生导师,组织动员相关校内导师积极与集萃体系内单位、校外产业导师联系申报。各培养单位本批次申报集萃研究生数量不得少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集萃研究生遴选计划(详见附件1,招收专业可根据情况变更)。

2.申报人须填写《中国矿业大学集萃学院集萃导师和集萃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及《中国矿业大学集萃学院集萃研究生基本信息及培养方案》(附件3)。各相关单位于1113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上附件材料电子版打包汇总发送至工作邮箱(邮件命名:**学院第8批集萃导师和集萃研究生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行健楼A410办公室。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590306

工作邮箱:jitri@cumt.edu.cn

集萃学院

研究生院

2025109